
正確有效地評價產品在其生命周期結束時的可再制造性,不但可以評判產品是否值得再制造和再制造的可行度,同時也可以為產品設計者在設計初期就考慮產品的可再制造性提供有效的幫助。本文發展了產品可再制造性評估的模型,由正航儀器的編者來為您介紹:
一、判斷產品是否適合可再制造的準則
文獻中通過對75種不同類型的再制造產品的認識和研究,總結出以下7條判斷產品可再制造性的準則:
(1)產品的功能已喪失;
(2)有成熟的恢復產品的技術;
(3)產品已標準化、零件具有互換性;
(4)附加值比較高;
(5)相對于其附加值,獲得“原料”的費用比較低;
(6)產品的技術相對穩定;
(7)顧客知道在哪里可以購買再制造產品。
這些準則需要補充、擴展和修改。其中準則(1)應修改為:產品已經壽命終結,即無論是因為物質壽命終結而功能喪失、或經濟壽命終結、或因技術進步而淘汰、或服務期限已滿。準則(7)應補充:顧客了解并認可再制造產品。
二、判斷產品可再制造性的方法和模型
判斷產品的可再制造性需要綜合評定再制造過程的各個方面,包括裝配、拆卸、檢測、維修、清洗、檢查、修復和零部件替換等的經濟性、技術性(可行性和效率)以及再制造過程對環境的壓力(有害排放)。因此模型分經濟性評價、技術性評價和環境性評價三大模塊。產品可再制造性的評價模型結構如圖7-1所。
關鍵零件對評價可再制造性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要對其單獨考慮。再制造一般包括以下工藝過程:拆卸、清洗、檢查、修理、修復、替換、檢測、裝配。然而這8個工藝過程之間存在重疊現象,必須消除這些重疊,使其成為相互獨立的幾個方面以便于評判。因此本文將其歸類為4個獨立的方面,并發展相應的評判準則。
(1)零件聯結,由拆卸和裝配評判準則組成;
(2)質量確保,由檢查和檢測評判準則組成;
(3)恢復,由修理和修復評判準則組成;
(4)清洗。
圖7-1中替換(重點)、拆卸、再裝配、檢測、檢查、替換(基本)、修復、清洗各指數計算如下,文獻認為,一個零件在理論上是否有必要,至少需要滿足下列準則之一:
1)除非要考慮大范圍的移動,小的移動只需要使零件有彈性即可;
2)為達到設計要求,零件必須由具有特定性能的材料制作;
3)為便于裝配或拆卸而采用的零件;對于再制造產品還要加上一條:
4)為將磨損轉移而使用的附加值比較低的零件。http://www.xintiancheng.cn